職務明細

〔投信〕機構法人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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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台北地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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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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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新投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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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推廣/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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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11/22 刊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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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說明
1.提供金融機構基金銷售及服務
資格條件
1.工作經驗:3年以上
2.教育程度:專科、大學、碩士其他條件
1.具備證照:投信投顧業務員
備註
職務聯絡人 柯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