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務明細
-
職務說明
1. 依人員所具備法金作業職能及業務需要,配合支援法金作業處轄下各作業中心,包含台北、新竹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等法金據點(支援期間每次約3~6個月);另視人員培訓情況及業務需要,亦可能安排至海外分行作業單位支援。
2. 參與法金作業各項專業職能培訓,包含開戶、存匯、授信作業(授信約據、擔保品審核及動撥)、外匯(含匯出入及進出口)或各項金融交易清算交割作業等。資格條件
1. 金融業相關經驗3年(含)以上且法金作業相關經驗2年(含)以上。
2. 具備兩項(含)以上銀行法金作業經驗尤佳。其他條件
備註
職務聯絡人 陳小姐